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丨如何理解和加速区域及
栏目: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:2025-12-24 10:47
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提出:“加快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”。在百年世界变革的背景下,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,全球经济管理体系和规则面临重大调整。特别是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、霸权主义抬头,全球经贸秩序遭遇严峻挑战,完全忽视了我国外部发展空间。加快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,是新形势下以开放促改革发展的积极举措。有利于主动接轨国际化高标准经贸规则,提高“境内”开放程度,增强境内外市场两地资源联动效应,拓展开放合作空间。这是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务实举措,有助于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,推动我国在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上发展。首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,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,打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;为推动包容性经济全球化,为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贸秩序,为全球贸易、投资、发展合作营造良好环境,持续贡献中国智慧、中国方案,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贡献。推动世界经济,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、包容、普惠、平衡的方向发展。目前,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3个自由贸易协定,与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额约占对外贸易总额(含港澳台)的43%;对外签署并生效的双边投资协定111个,其中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签署双边投资协定92个。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签署生效,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,对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发挥决定性作用。我们创新发展中国家自贸协定新范式,与30多个非洲国家签署《共同发展的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》。无论是区域还是双边,贸易和投资协定推动合作共赢、促进协调发展,为各方共同发展提供长远动力。新形势下,稳定地区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工作,必须统筹开放与安全,坚持“量”、“质”、“效”并举。一是聚焦“量”,大幅拓宽贸易投资协定范围。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,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,与更多南方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安排。继续挖掘与更多贸易伙伴的合作潜力,丰富务实合作内容,完善双边投资协定全球布局,进一步夯实贸易投资协定网络,扩大两国“朋友圈”加强两国贸易投资合作,维护和扩大我国发展利益。二是聚焦“质”,提升贸易投资协定水平。积极符合国际高经济标准和贸易规则,积极提高自贸协定货物贸易中零关税产品比例,以负面清单形式推动服务贸易谈判,完善产权、产业补贴、环境保护。标准、劳动保护、政府采购、电子商务、金融等促进规则、法规、治理和标准的兼容并蓄。推动现有双边投资协定升级,提高投资自由化、便利化和保护水平。三是聚焦“实效”,加强已生效贸易投资协定的落实。落实高质量开放承诺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,构建安全稳定、有序高效、开放包容、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。优化政府公共服务,提供全面、及时的协议相关咨询服务,做好宣传推广,定期评估和审查,持续挖掘协议潜力,提高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议的便利性和利用率。加强地方和行业参与自贸协定履约,打造履约示范区和产业。随着贸易投资协定红利持续释放,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和双边货物、服务、投资自由流动和便利化更好地造福企业和人民,拉紧我国与各贸易投资伙伴的合作纽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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