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对170类“轻微违法行为”经营者免予处罚,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5-11-08 10:52
湖北日报讯(记者王子一、报道郭珊珊、金宇、周仁革)在湖北做生意时,如果不是故意犯错,没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,而且立即改正,可能就不用为这样的“小错误”交罚款了。 11月7日,我们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,该局发布了《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初犯不处罚及轻微处罚名单》,列出了170种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况,涵盖价格、广告、食品安全、网络交易、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。其中,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案件有36起,初犯不予处罚的案件有134起。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处罚的例外情况。例如例如,如果产品价格之外有额外费用,如果能按时退货并且不造成任何后果,就可以避免罚款;如果电商首页不亮,如果立即纠正,定位“不仅兴奋”,还可以发布;如果销售的包装商品数量不足,但能说明来源、及时补足差价并改正的,经营者在第一时间发现错误并在发现前改正的,或者经通知后立即改正的,也有机会免除处罚;如果有证据表明商家无意中犯了错误,比如销售假货,但商家并不知道是假货,并且能够提供正式的采购订单和卖家信息,也可以免除处罚。过去,土著执法机构经常面临“惩罚还是不惩罚”的争议。现在,这份名单为执法官员提供了明确的依据。 “能用就用,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营商环境的优化。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这样的高温执法已经成为湖北市场监管的新常态。 “我只是想卖很多货,不知道这是违法的……”今年4月21日,恩施普特的一位农民在拼多多店里的一颗花生芽上,随意贴上“有机食品”的标签,却无法出示有机绿色食品认证和查询码。他刚开业就收到投诉。如果严格执法,他将面临2万元的罚款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经核实,认为其违法行为系首次,属无意,未造成实际损害。最终他没有受到惩罚根据法律规定。执法人员还前来指导,帮助他建立广告自查机制。如今,他的店销售量已超过5000单,生意步入正轨。据了解,这份名单还附有严格的执法程序——没有帕鲁萨必须经过批准,录入系统,并出具决定书,阻止人为执法。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随着湖北市场监管规定的实施,越来越多的经营者会随意上阵,在规定范围内成长,建立包容度。